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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中间公司派我去日本研修。我在合同没有到期前,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我补偿研修期间的费用,其中有一项是研修的补助,我和公司发生了分歧。每天150元,一共研修了40天。公司要我返还这些钱。可是,这时公司给我的津贴,属于出差的补助,请问,我应该返还吗?

其他 2011-08-17 0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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