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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5年9月份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满一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2016年9月份应该缴纳,但是当时因为单位自身的事,并没有开户,一直拖到2017年7月份才开始开户,并把之前从16年9月份拖欠的保险补偿给员工了,现在我2017年9月底离职了,一直到现在18年3月份还是空档期,请问我需要自己补缴2017年10月份-2018年3月份的保险吗,并且我在网上查询,2017年7/8/9月也是属于欠缴状态,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还补缴吗,可不可以退保

其他 2018-03-10 10: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追问】用人单位说因为是集体缴纳保险,如果我不补,其他员工就缴不上,请问社保局有这种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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