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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请问怎么办理?

其他 2018-10-30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无犯罪证明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无犯罪记录是由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二、关于办理出国事宜的无称职罪记录,不方便回国办理的,应当委托他人办理;
    三、无犯罪记录由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后,如需公证应当在涉外公证处办理或由你所去往国的我国大使馆可领事馆认证即可。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首选户籍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符合公证的条件,当地公证处应该办理公证,这是公证处的义务。
    地域管辖是指按公证处所在的行政区域为标准划分公证处之间的管辖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种公证管辖。
  • 1. 《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肯定能开的,问题在于证明上会不会显示犯罪记录而已。2. 曾经进过少管所的经历,一般应该不会出现在《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上。根据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处理规范,会在证明上体现的记录包括判刑、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五种处罚的记录,而且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从宽。个别地方可能会将未成年人的你的少管所经历作为犯罪记录体现出来,但毕竟是少数。
  • 您好,建议咨询公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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