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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三个月、没有社保、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是否构成恶意欠薪?

其他 2018-03-12 14: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以及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补交社保。而且您因此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您保管,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
  • 建议向工作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除职工不愿签定外,用人单位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提示:仲裁时效为一年,超期难受理!
  • 您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根据《》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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