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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小孩现在5个月大、我想离婚可以吗?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结婚才一年多、他没上班在家玩、我去隔壁的城市上班、怀孕后也一直工作、怀孕后他经常骂我、不是说我没手没脚就是叫我去死、后来我受不了就直接把他微信电话拉黑名单里了、他也没用其它的号码联系过我、直到生的时候我才回去、我选择开刀不顺产骂了我两天、然后住院的几天也在那里骂我、说我妈不来照顾我、真的是气死了、手术出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句安慰的话也就算了、还要骂我、然后在坐月子的期间吵架他就说赶我走的话、叫我去死、还跟我计较3万元的聘金、在那里说我家人、我真是受不了了、现在就想离婚、可以吗?小孩归我可以吗?

离婚 2019-04-23 04:4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您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提起诉讼,当然您得证明您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您的经济收入、您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您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或者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遗弃、吸毒、赌博等过错行为或者是存在疾病。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最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追问】谢谢
  • 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自1993年以来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 您好,小孩2周岁以下的,一般可以随母方。
  • 离婚,小孩归你是没有异议的,
    【追问】他不肯去民政局和我离、总是赶我走、要儿子留下来给他、他才肯、还要怎样才可以离、小孩归我呢?
    【回答】你坚持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我起诉离婚、孩子他争的到吗?
    【回答】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孩子他争得可能不大。
    【追问】请问在惠州起诉需要什么证件吗?
    【回答】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 理论上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 小孩五个月一般是会归女方的,如果跟对方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好是可以离婚的。
  • 你好,可以的。需要通过起诉来解决
    【追问】起诉是要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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