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其他 2018-03-14 1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必须通过民政局备案并发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才能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丢失没关系,如果当初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就到民政局去开证明,如果是法院调解的就到法院去复印调解书。如果仅仅只有离婚协议而没有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出文,实际上是没有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的,即并没有离婚。
  •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 如果离婚证明丢失的可以采取下面的方法补救: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当事人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到判决法院的档案室申请复印判决就可以。
  • 要看是哪里调解的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