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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五年了感情不好,又起诉三次了,请问可以判双方离婚吗?

其他 2018-03-16 1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三次起诉离婚且每次判决不准后双方感情并未改善、继续分居的,我认为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 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 你好,你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再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若有问题可以联系我。
  • 一般没有感情破裂的明确证据,法院第一次判决会慎重判不离。你可以选择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后再提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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