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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把我老公名下的房子给我孩子了,但我老公就迟迟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谁?

其他 2018-03-18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目前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还属于您先生。根据《》第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屋处理办法,一般可以有: 1、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 2、双方都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不同意竞价的,由法院判决; 3、双方都不要房的,可将房屋出售,归还贷款后,分剩余的钱。
  • 可以起诉。
  • 如果房子并不在女方名下,而在男方名下,则需要男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屋处理办法,一般可以有: 1、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 2、双方都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不同意竞价的,由法院判决; 3、双方都不要房的,可将房屋出售,归还贷款后,分剩余的钱。
  • 建议在离婚前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反问一句,离婚后你有多大把握能把控住对方呢?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屋处理办法,一般可以有: 1、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 2、双方都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不同意竞价的,由法院判决; 3、双方都不要房的,可将房屋出售,归还贷款后,分剩余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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