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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写两个人的名字。万一婚后离婚,男方举证首付全由他一人支付是否女方就不能分得房子?

其他 2018-03-19 08: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写两个人的名字,即是共同财产。 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不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 建议签订协议
  • 从法律上讲,如果不加上女方的姓名,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债的,女方只能分割结婚之后还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房产。如果是用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款的话,女方就不能分割该套房产。如果是用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款,女方可以主张其还款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房产证是房产权利归属的证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变动行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权效力。房产加名之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发生变化,如果没有载明份额的话,就是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一般是一人一半。但在司法实践中,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物权法》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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