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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准备协议离婚,我们现有的财产都属于婚后财产,我们在北京有两套房产,一套户主是我,一套户主是他。在长春也有两套房产,现我俩达成协议,北京的两套房产归我,长春的房和车归他。另每月给孩子一千的抚养费。他说和我写个离婚协议,双方签个字,办完离婚后他才能去北京把他名字下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我现在担忧的是怕和他拿到离婚证后他反悔了不给我房产。我想问的是我们就在纸上写好双方的条件签了字后,有法律效力吗!要公证吗?他说的程序是这样吗?请您尽快给我答复。

争议解决 2009-04-21 19: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我建议你还是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协议解决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以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 你好!根据法律,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好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完毕离婚手续之后,该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如果你们已经约定北京的房产归你,则到时,如果其不协助办理过户,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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