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我老公家的颠痫病。因为我的病现在我老公起诉我和我离婚。离婚孩子能给我吗。能给我补偿吗

离婚 2020-03-24 18:0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 子女抚养问题比较复杂,法律规定的总原则是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收入、品行、带孩子时间等多种因素确定。
  • 患有严重疾病的,你不同意离婚,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离婚时可以要求适当照顾。由于你本人的疾病孩子一般不会判给你。
  • 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抚养现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其抚养问题,不能认定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不符合获得补偿的规定
  • 需要结合你们双方的条件确定。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信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过错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孩子多大了,你的身体情况,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离婚的话,你可以分得一些财产。
  • 不好说,对孩子可能不利。有医疗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