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律师能不能帮帮忙,我妹妹刚刚18岁,男方也才19岁,己经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育有一个男孩两岁多,但是这段时间老是吵架,打架,前几天男方打我妹扫把都打断了,昨天晚上又打了背上,脖子上全是於青,她忍不下去了,因为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妹说要走,男方家却说把他家办婚礼的时候给的三万元彩礼返还在走,请问一下男方家家暴方律方面可以受到保护吗,如果两个人分手的话我妹妹该不该返还三万元的彩礼,

离婚 2018-03-20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去民政局领过结婚证的就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用离婚,关于孩子及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来电详谈具体情况。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不用退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追问】就是我妹昨天晚上被打之后回我妈家了,今天早上男方和男方的妈妈去了我家,几个人又吵了,我妹才18岁,后来男方妈妈说我叫我妈把我妹带到20岁她家再去接,她可能是不想要我妹回去了,就想这样不了了之,那么我妹身上被打的伤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好心痛
  • 你应该报警。
    【追问】她就是怕报警了,警察方不怎么管的话,男方会变本加厉
  • 家暴一定要报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