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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离婚,女方拿着男方的结婚证不给,男方想起诉离婚,男方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离婚 2019-05-25 07:3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您好,可以立案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如需帮助致电给我
  • 你好,起诉状,证据等
  •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 起诉离婚应提供以下必要材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持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住房的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 您好,可以拿身份证调取的,具体建议与律师联系。
  • 去民政局去开一个证明,有这个就可以了,具体有什么其他不清楚的话咱们电话具体联系。
  •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拿自己身份证就可以调取登机资料,离婚诉讼时相当于结婚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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