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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婚后买房,我们付的是全款,他父母拿了一部分,房产证是他一个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有我的吗?

其他 2018-03-21 2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填写的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应视为对你们的财产赠与。离婚后该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写男方名字,意味着这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一个的赠与,房产属于男方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屋处理办法,一般可以有:1、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2、双方都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给另一方货币补偿,不同意竞价的,由法院判决;3、双方都不要房的,可将房屋出售,归还贷款后,分剩余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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