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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受得工伤,单位以超出24小时为由未给报工伤,后经自己历尽重重阻力去人社局报上了工伤!现在已经工伤治疗完毕!并且在休养期间做了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我想问在这期间单位一直只给发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一律没有!我想问问应该拿多少?自己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8-03-22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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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 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法定标准发放即可。并索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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