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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在乙方提交书面申请至甲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尽职尽责完成相关工作,妥善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在三十日内未能办理完工作交接,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按合同未履行月数需支付甲方每月3000元违约金。如果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则乙方按合同未履行月数需支付甲方每月3000元违约金。甲方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乙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为乙方办理好相关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关于这种霸王条款我想提前辞职怎么办

其他 2019-01-22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项培训协议,应该按协议支付用人单位的培训费。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 提前辞职即使你确实是违法辞职,法律责任的责任也只是赔偿公司因你违法辞职而造成的损失、而不是公司有权扣你一个月工资,而你违法辞职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损失大小,应由公司举证,拿不出证据的,就不能要求你赔偿。
  •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相当明确,常常是保护了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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