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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到餐厅上班的第十三天,被厨房的厨师不小心用开水烫伤了双脚,左脚轻微烫伤。右脚深度二级烫伤,由于还在试用期,老板还没签劳动合同。请问老板该怎样赔偿我呢?谢谢!会不会支付医药费和休息期间的工资?

其他 2018-03-27 09: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 你好,老板需要赔偿。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相应赔偿。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你好,需要,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
  • 老板应当赔偿。应当支付你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等。造成伤残的话,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老板不愿意赔偿的话,你可以联系我,我可以帮你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 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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