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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合同是2017年6月21日与第三方外包形式签署,合同一直不给我本人。然后以外包形式服务于现在公司,可是我2018年3月20日提出离职,现在的公司同意并且于当天把离职交接手续办完了,可是我拿到解除劳动证明书一看,他写的是我于2018年2月28日解除的劳动合同!经过我回忆,这期间现公司和中介有次要求我们签署劳动变更协议,说是外包公司已经把五险一金截止到了2月28日,3月份的已经由现公司给缴纳了,而且要把合同变更为和现在的公司的正式合同,我没同意!没有签字!我拿到的就失业证上给我写了一个2018年2月28日到2018年3月21日的终止就业时间!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其他 2018-03-29 13: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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