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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买房出全款,缴费条是丈夫名字,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登记的是夫妻两人名字请问离婚分配财产女方有份吗?

其他 2018-03-28 19: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婚后男方全款买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婚后买的房子不管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拥有方能够证明该房是父母购买赠与的除外。
  • 你好,也是有份的哦。
  • 可以可以!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写男方名字,意味着这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一个的赠与,房产属于男方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你好!如果房产证写的双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就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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