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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非婚生育《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信息,孩子更改为继父姓氏,需要找到亲生父亲同意吗?

离婚 2020-01-25 09: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修改姓氏,户籍部门一般是需要经过孩子的生父生母一致同意的
  • 你好,可以不经过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你好,需要其亲生父母同意,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为宜。
  • 你好,修改姓氏,户籍部门一般是需要经过孩子的生父生母一致同意的
  • 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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