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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乡中学教师。2007年至今,我除了在乡中任教外,兼做中心校的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两免一补、学生学籍、事业年报、事业单位统计、校舍安全工程、固定资产录入、教师职改、教师继续教育等有关工作。 我妻子是一个农民,在马市坪中心校楼下开了一个文印店。2009年9月17日,正是H1N1疫情最严重的时候,马市坪乡中心校委托我妻子的文印店印制H1N1有关宣传材料,因中心校急于向各校下发宣传材料,我在下班之余骑摩托车去县城赶印,在返回途中不慎将左腿摔折,9月18日去南阳骨科医院做了手术。手术后在病床上完成了校舍安全工作的录入。2010年9月30日在乡医院做了内固定取出术。至今左腿弯曲受限,大便不能蹲下去,上下楼不便。在这两年内我一直出代课金请假治疗。今年6月22日去市骨科医院检查为后遗创伤性关节炎,忌长时间站立及负重位屈膝动作。因此,我向中心校领导要求:根据我的身体状况,与我单位协商调整适合我身体条件的工作,但中心校要我自己向所在学校协商调整,可我是给中心校印制材料,学校不予考虑。像我这种情况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工作,但他们不予解决,我身体条件又如此,不知又该找何单位解决?

其他 2011-08-20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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