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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多年后私房动迁,取得动迁款,使用动迁款购房,产证写父亲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继母是否有份额?

其他 2018-03-27 1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子女,配偶,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继承的是父亲所在的份额,也就是百分之五十,这百分之五十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 1、按问题所述?你母亲过世后的私房,是否做出继承及析产分割?2、若系使用动迁款购房,则系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仍属个人财产,对方无份额。
  • 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由以上关系中的所有成员平均分配死亡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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