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对老人一共有3个孩子,在26年前,这三个孩子分别在农村结婚。老人就分家,把结了婚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分出来另外修了套房子,而三儿子结婚后一直在女方丈母娘居住,并且只有三儿子的户口一直和两个老人的在一起。后来18年前老人农村的房子遇到拆迁。两个老人打算用户口上三个人所占的人头费和分到的平房面积补几万元换套两室的安置房(这要占用三儿子的人头和分到的平房面积)。三儿子对老人说,他不要房子,要老人补他几万元和拆迁的房子的砖,这样这套占用他名额分配的安置房子归老人所有,他好到媳妇娘家修房子。两个老人同意了。于是十多年过去了,两个老人相继去世。现在这三儿子说老人这套安置房归他所有,两个哥哥不能得到。原因是拆迁后只有三儿子一人的户口还在老人的户口上,他的户口没有迁到他媳妇那方的户口上,并且,老人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他一人的名字。原来老人当年给他钱后,没有变更房产证和去公证处公证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请问,这套房子老人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可以分到房子遗产吗?分配额分别是多少?

拆迁补偿 2018-03-28 1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