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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十五岁,和六七个同学一起打了一个同学,并和被打人要了350块钱,我儿子打电话叫了两个人,其余的是别人带过来的,收钱是我儿子手机微信收款后又分给他们一共三百,剩下的儿子又和同学们去买吃的,这个属于什么罪,请问有多严重?

刑事辩护 2018-03-29 1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您儿子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达到犯罪标准需要索要数额达1000元以上,根据你的描述,你儿子属于未成年人,并且索要数额较小,一般只进行行政处罚。 当然,在实践中,公安部门有可能会以抢劫罪对你儿子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但是你需要明白从法学理论上来讲,你儿子是不构成抢劫罪的,毕竟抢劫罪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需要以抢劫财物为主要目的,并实施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但是你儿子明显是打架为主,附以索要钱财,明显的寻衅滋事行为,在青少年的打架事件中比较常见,建议你一定要慎重对待,一旦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事情越早处理越好,有需要可以来电或来访咨询。
  • 这个从法律上讲是构成抢劫罪的,就你所描述,你儿子这个是属于主犯的角色,目前孩子是什么情况?是被关押状态还是什么情况
    【追问】带回派出所询问了
    【回答】有没有其他的东西给你公安机关那边?记得询问的时候你是可以在场的,一定要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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