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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5.19晚上9点多左右 有人骑电动自行车(以下称1)撞到在便道停放的一辆拖拉机(以下称A)。当时事故科去了,1不要求事故科来处理。可是过了2个多月1又来到家里索偿医药费,A当然是不会给了。可没多久1在路边拦下正在行驶的A方。导致A不能正常行驶,后来110去了说这是不归110管,派出所去了也没管。最后没办法A只好找人托关系把拖拉机开到派出所。后来派出所说这是事故科的责任。A方又找事故科开具1方当时不要求事故科处理的证明。派出所放行后,在派出所门口又把拖拉机拦下,拖走。派出所 110 刑警队都不管。都说叫我们去法院起诉。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110 派出所 刑警队还有事故科有没有执法部门来管这件事?补充一下派出所调解下1要5万元

调解 2011-08-20 1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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