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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八个月,同居五个月,没有登记,因为感情不和现在分居,男方要求将结婚时的十二万礼金要回请问女方需要退还吗?

其他 2018-03-30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第(一)项规定,应当退还。但是女方可以以已经同居了5个月,礼金全部用于购买嫁妆进行抗辩,要求退还除嫁妆中个人用品之外的部分。
  • 未登记,不叫离婚,是解除同居关系,彩金可以要回部分,注意搜集相关证据
  • 你好,这样的情况,因为你们没有登记,所以彩礼需要返还。
  • 你好 彩礼是需要 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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