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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小孩6岁前在女方家住,也入女方家户口,因感情破裂,我哥把小孩接到自己家由父母带,现在10岁,分居也四年了,但是女方为了扶养孩子,户口本一直不让迁走,双方离婚都怕孩子抚养权拿不到,想问下我哥离婚有机会拥有抚养权吗,还有户口能迁走吗

离婚 2018-04-01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有机会拿到抚养权的。户口也可签走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据您所述,您/您朋友/您亲属可以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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