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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布尔津的,我2010年10月从别人手里转过来一个饭馆五万五转让费,当时我问房东同意吗,他说没事 不用说 我也就没在意。当天晚上就把五万五转让费加2010,10-2011,4的房租共计7万6千元。说是饭馆的钥匙第二天早晨给我,然而第二天他让别人送来的钥匙,说是人已经跑了回老家了。当时就感觉不对,听旁边的商户说,我上当了,房管就没有下水道,而且冬天暖气温度很低 根本做不了生意。我当时就蒙了,就赶快报警,最后查到房东地址,电话。结果房东在电话里说 未经过他同意转过来的 要我搬离饭馆。当时人也找不到,只能天天求房东,房东最后趁人之危给我涨房租 而且下水道 暖气管都不管 说找那个转给我店的人去。我真是左右为难啊 只有接受。今年5月那个转给我房子的人回来了,我多次谈判无果。我能不能起诉那个转给我房子的人啊!!起诉他合同违约,要回我的转让费! 谢谢您!

诉讼 2011-08-19 23: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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