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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丈夫不同意,妻子趁丈夫不在家,就把房产证和户口本藏了,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丈夫双方的名字能把房子卖得掉吗?

其他 2018-04-02 14: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必须经过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行,私自处理也是侵犯了夫妻的共同财产。1、此房产是你们婚后所买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你们夫妻二人均得分割。此问题是离婚财产分割,不是继承分割,与房产证上的小孩姓名无关。
  • 婚前买的房子,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想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较困难,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协议约定房屋的比例,那么需要依据购房时候的双方意思表示是否是基于结婚的目的,另外还要提供婚前购房款来源于双方共同或者未加名字一方的出资证明。上述证据都具备的情形下,法院会依据实际作出相应的判决。
  • 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并且配合签字过户。
  • 你好,需要双方同意的。
  • 需双方共同签字
  •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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