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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事请教,望获得咨询结果,夫妻间投保分红险保险,被保险是亲笔字,是妻子一方,投保人是被保险人代签字,为妻子签子,现在是:投保人仅交一年的保险费,因经济原因无力续交保险费,要求退保,受到1.62万的本金损失。还不算利息,投保人不服保险公司的结果,故提出投保人不是亲笔签子为由,保险公司受理投诉后,要求业务员全部赔偿退保损失,这样的对待业务员的外理结果正确吗,是否符合法律判决。

其他 2018-04-03 1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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