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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7个月,因身体状况不好之前一直保胎在家,公司给我按病假工资发放,每个月产检那天也没算工资,现在7个多月要求请产前假,因为医院其它孕妇7个月以上申请产前假工资按80%算的,公司说因为一直是病假所以不能再享受产前假的申请,同样每次产检也不能算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18-04-04 1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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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般而言,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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