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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外遇了,女方怀孕了,我要离婚,我家有俩套全款房,一个带款房和一个单位家属楼请问我要孩子能分到几套房子?

其他 2018-04-06 09: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需要看房产的户名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夫妻两个人的任意一人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配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婚后的是平均分割的,有出轨的证据吗?
  • 第一,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因,如果无法和对方协商的,就要向法院起诉,而“感情破裂”的举证是极其重要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存在《婚姻法》的过错行为: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补偿。根据对方的过错行为,举证证明,一般都能得到法院判决离婚的支持。 第二,是否有孩子,孩子年龄多少,是判决抚养权的重要问题。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2周岁至10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双方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争取抚养权的优势是,出示对孩子未来的生活坏境更好的证据;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遵从孩子的意愿作为判决参考。 第三,只要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是平均分割的,财产可以分割,债务要共同承担。实践中,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得知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为了规避风险,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我们有婚姻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能为您提供优质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多分,具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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