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男方原来都是黑龙江户口,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然后在沈阳买了房子,户口都迁到沈阳市于洪区了,现在想办理离婚,可以在于洪区民政局办理嚒?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 2020-10-31 06: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登记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户籍管理归公安部门管理,而婚姻登记则是由民政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尚未联网,且前两年婚姻登记时并无规定要求在户口本上进行验证,因此户口本上空白也好,离异也好,己婚也好,均不能最真实的表示其婚姻状态.
  • 可以的。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可以的。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