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变成商业用地建成小区给我们是八万元一亩,这是买断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吗?有没有其它的补偿?

其他 2018-04-08 2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八万一亩属于收归国有的补偿,至于其他补偿,还包括地上物补偿等,具体以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 八万一亩属于收归国有的补偿,至于其他补偿,还包括地上物补偿等,具体以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追问】我这里的情况是村里拆迁和征地是同时进行的,被拆迁户涉及到承包地被征的必须先签被征购的土地然后在签被拆迁的房屋,实际就是带有强迫性必须同意接受把自己的承包地卖出,当时我们是跟村委会签字的,当时也没跟我们村民说明征地的用途和去向,现在我们知道了真相,是在我们出售的土地上盖商品房,请问他们这么做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权,我们是在被蒙骗欺压下不得不签字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