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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中午13。30分,一人在做水笼头抛光时,工作时突发病脑溢血当晚死亡要求赔偿,我没办工商营业执照,有10多人在做此项工作,没有工作制度,和上下班时间规定,对工人没有任何管辖和约束,只时按产品质量,实行合格品计件工资,多劳多得,请问是否符要给予赔偿

其他 2018-04-10 09: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是没有赔偿的
  • 损害主要由其自已负责,你作为雇主有部分责任
  • 你好,也是需要赔偿的哦。
  • 看工作性质,加工承揽不要担责,劳务或劳动要赔
  • 你要承担责任。建议将实际雇主列上,并且以受害人自身疾病为抗辩,可以大大减轻你的责任。
  • 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你支付一次性赔偿。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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