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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4年进入私营公司,08年与该公司签了无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该私营公司与一国有企业同时增股另一公司,增加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此公司原属该私营公司,原注册资金:100万元)。我与增资后的公司从2011年1月开始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期间我在公司的工作没有任何的停断,都是连续上班。本人社会养老保险从2008年起至2011年2月由私营公司缴,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转由增资后的公司缴。今天公司解聘我,劳动合同没到期,请问增资后的公司应该怎样计算我的连续工龄。

仲裁 2011-08-21 1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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