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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2006年7月由国企改制成外企,原公司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现在我们还在原来的厂房、原来的岗位工作着,只是单位性质由国企变成外企,企业名称变成另外一个,请问我们的工作年限改制前后能连续计算吗?恳切希望能取得律师先生的帮助。谢谢!

仲裁 2009-10-27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你的介绍,因为发放了经济补偿金,所以工作年限不能连续计算。
  • 你的情况是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身份也从国有企业职工变成了外企职工。这是国企改制的一般程序,至于你的问题有点不大清楚。在现行的法律体制下,结合你的身份,工作年限只与你的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有关。首先,就能否与你现在的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计算你与现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问题,只能计算你在现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其次,就计算你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问题,要合并计算你在原单位的缴费年限。
  • 工龄不能连续计算。因为已和原来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存在工龄的问题了。只能计算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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