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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配问题 男方在再婚前有一套房,男方是再婚的,离婚了女方有权利得到房子的财产吗? 如果婚前有约定这套房在离婚后的是平分的呢? 女方是带着一女儿和男方再婚的,男方在这方面抚养的问题是怎样的? 再想问一下,如果没有离婚,女方的女儿有权利继承这套房的财产吗? 如果遗嘱中没有给这女儿留财产,那该女儿怎么办?能用法律得到自己财产吗? 那如果那套房是男方再婚前买给他女儿的,房证是他女儿的名字,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房子的财产吗?

离婚 2011-08-20 22: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婚前有约定这套房在离婚后的是平分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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