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学校要求去给孩子值日,我派员工去帮忙值日,但派去的人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跟前台吧员说,吧员找另一个人去帮忙给孩子值日,到学校后,派去的人也赶到学校,明确回绝吧台派去的人,不用帮忙值日,但遭拒绝,在进入学校后,倒垃圾途中,给班级另一名孩子撞到,造成十级伤残,受害方起诉学校,我及其肇事者,应该如何赔偿???

其他 2018-04-12 18: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伦贝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