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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购房一方

离婚 2011-08-21 23: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要看登记的名字,如果是子女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反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如果登记在出资一方的子女名下,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 情况说的不清楚,建议来电详谈。
  • 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的话属于个人财产的。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反之,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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