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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女的聊天,聊天内容涉及我前女友的名字,就是我说她有妇科病等内容。然后这个女的把我和她聊天的内容截屏发到微商里,做反面例子做广告。到处传播,我前女友及她的朋友都知道了,对她影响很大。她准备告我和聊天的女的。这算侵犯隐私吗,公安会怎么处理。请问一下!谢谢

离婚 2018-04-14 1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算,您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注意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人证、书证、视听材料等。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 是的,不构成犯罪
  • 算,需要赔偿
  • 你把你前女友的隐私告知另一方已经侵犯了你前女友的隐私,对方在把这些没内容发到朋友圈也侵犯了隐私权的。建议及时删除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已经侵犯到隐私。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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