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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是一名教师,昨天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在医院抢救中。医院专家指出已脑死亡,虽然在生命维持系统下还有心跳呼吸,继续抢救已无实际意义,建议家属放弃抢救以减少病人及家属的生理心理痛苦。但同时医院又要求家属签下自愿放弃治疗的承诺书才能停止生命维持系统的使用。我想咨询一下,1.此承诺书会否影响因公死亡赔偿;2.抢救无效死亡的时间(比如48小时内和48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对赔偿金额有没有影响?万分感谢专家解答!

其他 2018-07-23 1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作中自身疾病必须在48小时内死亡才能认定工亡的。你如果放弃治疗死亡认定工亡就有很大争议的,超过48小时是肯定不能认定工亡了,非因工死亡待遇赔偿待遇和工亡的待遇相差是很大的。
    【追问】矛盾在于医院的专家认为病人因脑细胞死亡已经没有自主呼吸能力,完全在呼吸机帮助下才勉强维持呼吸和心跳,若不用呼吸机将很快死亡,所以建议放弃抢救。但没有家属签字确认院方是不会停用呼吸机的。其实只要有一丝希望,谁会愿意要这点钱呢?谢谢解答!
  • 工伤赔偿承诺书如下:兹有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不慎跌伤,并于##年##月##日入驻###医院进行治疗。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人垫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合计###元及向本人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元之基础上,本人经充分考虑,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经本人申请和公司同意后,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本人将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好工作交接事宜。  二、向公司出具各项费用及一次性补偿金的收款收据,并将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的票据归还于公司。  三、本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索要任何费用,不再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与公司无任何法律纠纷。  四、本承诺书由###(与本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代为书写,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  代书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   一、丧葬补助金  指因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指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补偿。  (一)配偶:如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二)其他亲属:指工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重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你好,按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要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认定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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