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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9岁半,读小学四年级,在一次早操排队时小孩因需站在前排,故从两排队伍之间后面往前面跑(其他同学已站好,早操还未开始)在此过程中被其他学生伸脚绊倒(有意无意未考证)导致右手尺挠骨同时骨折做了髓内针内固定手术,后期还需二次手术,请问在此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分,我方应怎样合理索赔,校方是否有责任?(排队时班主人因事不在现场处于无人直接看管)

其他 2018-04-18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从您的描述来看,学校可能承担责任,详情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由于班主任不在现场,也就是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职责,您是可以找学校索赔的,建议您和校方私下协商解决,这是最为有效便捷的方式!
  • 你好,可以起诉学校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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