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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替人担保贷款,一共5家左右替一个人担保,贷款金额几十万,具体数字不确定。担保合同也没有,信用社没有给,所以不清楚合同详细;当时的流程是贷款人认识信用社的人,他们直接把合同拿到家里来,并且直接在没有给担保人看的情况下,直接让担保人在合同签字处签字,担保人因为不识字和情面原因直接签字,之后去银行录像。现在情况是贷款人示踪,担保人接到信用社传票。请问担保人什么情况下能避免责任?怎么能拿到合同确定担保内容?如果一定有连带责任,当时担保的东西不值贷款金额,并且现在也无力偿还怎么办?最后可不可报警通过法律手段让贷款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他 2019-12-15 12:2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债务人、债权人擅自变更约定,建议采用民事诉讼手段免除自有责任,防止陷于不必要的赔偿责任,详情可电询律师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可以报警,并通过报警的方式拿到合同,然后起诉要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 你好,比较难办,不认识字怎么签字,建议极应诉,协商解决。
  • 您好,由于对方对担保合同内容不知情,并且不知道担保责任是如何承担的,可以主张合同中存在欺诈,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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