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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阅法律书时看到这样一条规定;《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是什么意思?比如说:在06年的案件,量刑是3年以下,是不是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1-08-23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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