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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7月3日第一天进的公司,28日提交的辞职审请。经理也批了然后就走了当时问工资的问题,经理说他也不太清楚,要问问人事部的,说有事了给我打电话。就离职了,后来跟给经理打电话问工资的事情,经理说未满一个月因员工自己的问题离职没有工资。我就纳闷了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么? 我可以领回我的工资么 注:我从事的是销售类的工作 工资是底薪加提成

调解 2011-08-23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投诉应该可以解决。具体建议与本地律师当面交流。
  • 你好,你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提起劳动仲裁,一种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的情况是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地方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但并不一定会帮助你讨要到自己的工资,建议提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向你咨询的一样,可能比较耽误时间精力,但是建议你还是提起仲裁,法律的权威需要每个公民去共同维护。
  • 您好,可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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