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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州的一家工厂,我的客户是在吉林市,以前对方是先汇款在发货,后来熟了,就变成了先发货,对方收到货和发票后在付款,去年有一笔8万多的货,对方收到后迟迟不肯付款,后来一打听对方已近定了别人的货。我就一直在追对方要货款,对方以你的货有问题为由不付款,对方是也不退货,也不付款。并且对方已近收了我8万多的增值税发票,来往的货款都是走公司账户的。现在的问题是、; 1. 我没有和它签合同,订货对方会传订单过来写明规格和数量,交货日期等。只是口头上的对方收到货后在汇款。 2. 货是走广州这边的德邦物流给对方的,货运费是我出的,现在我只有德邦物流公司的托运单。 3. 对方已收了我的8万多的增值税发票。 如是起诉可以再罗岗区起诉吗!我工厂在罗岗,发货也是在罗岗。若想在广州罗岗起诉他,有办法吗!条件你们提只要能在广州起诉就可以。 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双方更没有约定在那里解决问题,能否有办法在广州起诉啊

其他 2011-08-23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能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 传真件也是证据,可以与其他证据结合认定合同关系,货物等等。 可以要求物流公司提供对方收货证明。 可能在萝岗起诉,但要看合同有无另外的约定。如果没有,可在广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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