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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7员工从工厂车上摔下,造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骨头没移位,医生采取保守治疗,公司未去申报工伤2018.4.3员工去医院复查,左跟骨陈旧性骨折,畸形愈合,需手术治疗复合2018.4.12员工去异地医院进行手术,费用约4万。4.24去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社保局说1.17的费用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过了申报期,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用也报不了,而后面做手术的费用属于陈旧性骨折,不能认定为工伤,费用自然没得报销。如果不报工伤,去报职工医疗保险,那产生的医疗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以后有伤残产生的伤残费用怎么解决?

其他 2018-04-24 18: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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