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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内江人,和丈夫曾经是同事,相识于广州,四年半前结婚,婚后户口未迁至丈夫所在地。三年从他家(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来广州打工,分居三年了,请问可否在我老家四川起诉离婚?离婚原因:一、丈夫和他的家人很重男轻女;二、拿了结婚证后,丈夫原本答应结婚时彩礼钱俩万元,婚后一年半却一直不愿意给;三、丈夫还因我去邻居家窜门,而对我家庭暴力,身上被他用铁锹打得多处伤;五、在夫家,不给我掌握经济权利,不让我出来打工,相当于被软禁,因当时孩子才四个月,一直忍着,直到孩子十个月才带着她出来打工。后来打电话给丈夫,让他出来打工,他却不说话。后来他来广州,扬言我不见他,就对我的堂哥动手,因担心他会对我造成人身伤害,避而不见,一直到现在,三年了,打电话给他,他从未关心过问我们母女的情况,没给过一分钱。前段时间打电话给他,谈到孩子上户口和离婚的事情,他同意了,可后来不知何原因,始终不接电话,再后来就停机了。打电话回他老家,他父亲不愿意告诉我丈夫电话,并说孩子户口不上到他家,就不同意离婚。丈夫的父亲曾是当地的村长,对他母亲也有严重暴力行为,我有点担心我一个外地人在他们县城去起诉会败诉或是遭到暴力侵害。

离婚 2011-08-24 0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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