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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驾驶公司公用车为公司办公事,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方全责,公司公车没有买保险~!公司全额赔给了伤者2万7千元费用,事后公司坚持要求员工自己承担赔偿费用的全部或者80%的金额,双方协商未果,公司没有和员工签署过劳动合同,公司找借口开除了员工,并扣除了员工2个月的工钱和一年里面每月工钱10%的押金,合计差不多9000多元,还跟员工说钱不会给了,你可以告去我,员工该怎么办、公司这么做合理吗?员工和公司的赔偿责任什么划分?

其他 2018-05-09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责任由交警划分,具体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无责任,有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和大部分责任),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营养费;如有不清楚的建议您到律所与律师面谈咨询。
  • 可以起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要赔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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